|
中都国脉(北京)资产评估有限公司
联系人:花 先生 (运营) |
|
电 话:010-51900962 |
|
手 机:13717577138 |
|
|
|
|
|
中都国脉技术资产(知识产权)评估方法 |
评估机构执行知识产权评估业务根据评估目的,通过对专利评估对象价值类型、所掌握的评估基础资料翔实程度等基础条件,分析收益法、市场法、成本法的适用性,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。
(一)首选方法--收益现值法。大部分知识产权评估采用国内、国际通用的资产评估方法——收益现值法。收益现值法,是在假设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条件下,通过估算知识产权经济寿命期内的合理预期收益,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,借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。其核心是收益年限、收益额、折现率。
通常专利经济寿命要短于专利的法律剩余保护年限。
【要素取值与评估值的一般规律】
(1)预期收益额越大,评估值越高;
(2)折现率越大,评估值越低,反之越高;
(3)获利年限(收益期限、经济寿命)越长,估值越高,反之越低。
【运用收益法评估对象】:专利、非专利技术、商标、著作权、版权、植物新品种权、经营权以及企业整体价值等。
采用收益法评估,注重了专利的实施效果,即未来收益,兼顾了发明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。是知识产权评估首选方法。
(二)市场法(市场比较法)。
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知识产权的近期交易价格,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(包括对交易时间、交易因素、交易目的、资金成本、经济寿命等因素的分析、修正)来估测专利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。
(三)成本法。估测知识产权的重置成本(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),它包含:取得该项知识产权所耗费的合理必要费用(包含:材料费、工资费、设备费、资料费、咨询鉴定费、外加工费、培训费、差旅费、管理费折旧费分摊、其他费用等)、相关税费以及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合理利润。然后估测由于技术更新因素导致的功能性、经济性贬值因素,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评估价值的方法。
由于投入成本与专利自身价值的弱对应性,往往研发专利的成本并不能真实反映专利市场价值。例如:回形针(曲别针)发明专利,其发明源于发明者的灵机一动,但它所产生的效用和价值近几十年来有目共睹,价值不菲。如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,评估出的价值可想而知,这样的评估结果肯定是不合理的,因此会谨慎选用。 |
|
|